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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法》草拟稿已制定

来源: 发布日期: 2015-02-26 10:53:21 点击次数: 12104

    卫生部副部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在刚刚结束的全国“两会”上证实,国内企盼已久的《中医药法》起草工作正在进行,草拟稿已制定,并被列入今年国务院法制办立法计划,将在适当时候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

    业界企盼

    《医药经济报》记者了解到,《中医药法》草拟稿主要包括了中医药日的确认、执业中医分类和管理以及中医药教育方面的规定等。  

    从全国“两会”代表、委员的议案提案看,不少人对中医药立法表示极大关注,他们呼吁《中医药法》尽早出台,以厘清中医药的管理体制,扶持中医药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天津天士力制药集团董事长闫希军认为,《中医药法》应尽快列入本届人大和政府的立法程序,并对中医药人才认定、中医药材资源的保护、禁止掠夺性地挖采中医药原材料(包括农业、林业、药材种植、药品生产等环节)进行明确规定,同时通过多渠道进行中医药宣传,消除老百姓对中医药的误解。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中医科学院原院长党委书记姚乃礼在其提案中指出,要发挥中医药在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中的作用,特别是要把中医药纳入医保体系,扩大中医药报销范围。全国人大代表、神威药业董事长李振江则呼吁相关部门尽快建立相应的中医药工作协调机制,理顺和完善中医药管理体制,加强统一规划和管理。

    目前全球有50多个国家制定了传统医学相关法案,有90多个国家颁布了草药相关法案,制定《中医药法》,促进中医药走向世界,保持中医药在世界传统医学领先地位的迫切需要。

    据悉,在去年全国“两会”期间,曾有几十名代表、委员联名提出要求支持中医药研发。而在当下形势面前,《中医药法》的制定出台已迫在眉睫。

    药企呼声

    得知《中医药法》已列入国务院立法计划的消息,广药集团广州敬修堂药业董事长严志彪很振奋。

    在采访中,中药生产企业界对该法的出台寄予了很大期待,采访对象普遍认为,《中医药法》应鼓励和扶持中药创新。尤其是在医保体系中扩大中医药报销范围,成为众企业的共同愿望。

    严志彪告诉本报记者,现在国内市场还是西医药占主导,《中医药法》应尽早制定出台,协调中医药管理,建立明确的中医药优惠政策。

    “首先,关于药品处方,当下经典方的开发在临床验证方面还是卡得比较严的,不妨放开一点。其次,国家应加大投入,特别是对中药企业的科研项目,应给予财政支持或相应的税收优惠。”严志彪表示。

    他还谈到,虽然有部分中药品种已列入医保目录,但无论从品种上还是数量上来看,都是远远不够的。《中医药法》应让更多的中药品种进入目录,从医保体系鼓励中药创新。采访中,众企业人士均表示了类似观点。

    在临床经验丰富的老中医姚乃礼看来,中医药价格较低廉,但如果大多数中医药项目未列入医保报销范围,其结果有可能是增加了患者的负担,使其不能享受中医药服务,同时也限制了中医药技术的发展。而十七大报告提出“要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的发展”,更多的中医药服务项目进入医保是实现发展的重要保障。

    对此,全国人大代表、江苏康缘药业董事长肖伟建议,《中医药法》要从国家政策层面通过专门的条款和制度,进一步明确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鼓励中药研发和临床使用,引导生产企业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形成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专利保护体系。

    另有中成药企业人士表示,这两年药材等原材料纷纷涨价,中药的利润越来越薄,因此在产品定价方面,应体现价格的波动性。相关部门在制定价格政策时,亦应对中药有所倾斜。

    “从中医药教育管理、中医执业管理到中药的种植、研发、生产、专利保护、产品定价、临床使用等,都应形成系列配套政策。”上述业内人士强调。

    链接

    立法进程
    
    1982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21条规定“发展现代医药和我国传统医药”。

    2003年,出台《中医药条例》。

    2004年,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牵头,重启中医药立法工作。

    2006年,《中医药法(草拟稿)》向有关部委征求意见时,个别部委明确表示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处于发展变化阶段,医改方案尚未出台,不赞成进行中医药立法。

    2008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在全国“两会”上透露,《中医药法》被列入国务院法制办立法计划。